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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发话:危化品物流,2017年要注意这些

2017-04-20

获悉,交通运输部于2月14日公布了《2017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文中明确提出要推广使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启动首批省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建设。

以下为《2017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全文: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交办安监函〔2017〕1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2017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7年2月13日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我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开局年。

今年我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牢固树立红线和底线意识,以“平安交通”为统领,以改革发展为动力,以落实安全责任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扎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

加快研究修订《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出台《长江危险货物运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船舶检验机构认可与管理规则》《船舶检验人员管理办法》《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长江过闸船舶安全检查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三峡枢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办法》《客车行李舱载货运输规范》。

修订《公路水运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服务舟山江海联运中心建设,大力推进特定航线江海通航船舶安全技术要求研究。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出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的实施意见,印发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任务分工。制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导则》及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鼓励和引导企业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评价机构开展抽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突出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整改

推进天津港“8·12”特别重大事故整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治理。出台《水上客运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判定指南》,推动水上客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发布《2011—2015年水上交通事故白皮书》,做好事故警示教育。

充分利用《基于典型案例的港航特大安全风险防控研究》成果,开展港航特大风险防控工作。跟踪在用营运客车应急锤更换专项工作,提升营运客车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逃生能力;推广使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启动首批省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建设。

四、切实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指导

组织召开部安委会全体会议及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做好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和“双随机”抽查。落实《公路水路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分析报告规则》。

制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暂行办法》,推动建立行业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交通运输安全风险管理试点工作和对吉林省、深圳市两家“平安交通”安全体系试点单位的工作指导,并及时总结经验。

研究制定沿海港口工程施工风险防控制度,编制航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修订桥隧工程风险评估指南,继续做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程”冠名工作,研究起草建立长大桥隧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和挂牌督办制度。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的通知》,跟踪指导开展大客车驾驶员职业教育。

出台《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标准实施方案,推进“平安车”建设;推进“平安站”建设,制定专项评价指标。加强交通公安机关消防监管工作督导,督促企业整改火灾隐患。深入开展直属海事与地方海事“结对子”工程,推进全国海事系统协调均衡发展。

五、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举措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研究利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大数据分析结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组织开展国内水路运输及辅助业国际船舶运输业年度核查,稳妥实施船舶签证取消工作。推进京津冀船舶监督一体化,调整优化渤海中西部水域航路、锚地通航资源共享和监管区域,主动服务国家战略。

六、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储罐技术状况安全检测评估专项行动、“平安船舶”创建专项行动。督导交通公安机关开展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七、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继续推进“平安公路”建设,完成8万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7个示范省示范工程验收、总结和推广,完成1800座危桥改造。组织实施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政策、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政策,加快淘汰老旧运输船舶。

推动中韩双方共同建立中韩客货班轮安全管理机制,逐步实现中韩双方公司全面建立安全和防污染管理自管体系和“老龄船”退出机制,督促中方企业对超过20年船龄的在航船舶通过新建或换船方式进行更新。

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研发重大科技攻关,推进国家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工程(一期)交通运输部建设项目,启动安全监管监察信息系统建设前期工作,加强南海安全通信和测绘力量建设,推进北斗导航系统应用和“AIS+”建设,强化对重要通道的航海保障支持力度。

八、强化安全应急管理

全面完善并落实交通运输预案体系及相关工作制度、程序,推进完善海上搜救“一案三制”建设,组织举办2017年南海海上搜救演习,指导各地开展海上搜救演习。进一步规范海上搜救协调组织行动及险情信息报送,推动与国务院相关部委和部管国家局加强合作联系。

九、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周系列活动以及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制定培训计划,研究编制搜救协调员培训大纲,精心培育一批海上搜救文化典型。启动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组织搭建培训服务平台、梳理制度标准,夯实基础工作,出版《交通运输安全“举案说法”》。

强化消防监督员、灭火指挥员业务培训,提高监督检查和灭火救援指挥业务素质。深化交通公安机关年度消防业务工作考核,推动消防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核管理,做好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生产安全形势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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